根据学校实验设备处和学院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测绘实验室的学科特色,特制订本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以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一条 进入测绘实验室的学生(含研究生)必须通过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平台的考试,取得合格或优秀等级;
第二条 在第一次测量学实习或实验课时,专任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须对学生进行本实验课程的相关安全教育;
第三条 室外测量实习、测量实验时,必须有专任教师在场指导,并组织维护测区实验场地的安全;
第四条 测量实验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人身安全教育、仪器安全教育和保密安全教育3个方面;
第五条 测绘实验人身安全教育:首先要教育学生正确使用三脚架、对中杆和全站仪等测绘器材,防止三脚架和对中杆夹伤或戳伤手、脚等身体部位,防止全站仪的激光伤害眼睛;禁止使用经纬仪、全站仪的望远镜观察太阳,以防强光损伤视力;
第六条 其次,由于测绘实验一般在室外进行,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一般情况下,测绘仪器不得安置在公路中央,确需在公路边缘进行测绘实验时,应该在仪器前后30米处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穿越公路时,要遵循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原则;严禁携带三脚架、对中杆等测绘器材乘坐校园观光车,以防脚架戳伤其他师生;
第七条 严禁将测绘对中杆、水准尺安置在电力线下方,湖边、溪边的测量时,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人员距离水边应在3米以上,并由测绘小组长负责巡查;
第八条 室外气温大于35摄氏度时,应停止测量实验操作,以防中暑;
第九条 测绘仪器属于精密尖端仪器,要教育学生注意仪器安全,在使用过程中应该轻拿轻放,严禁用蛮力扭动制动螺旋、脚螺旋,以防损坏;
第十条 测绘过程中,对于原始图件,应做好保密工作,未经允许,房产图、地籍图和大比例尺地形图不得外传,不得复制,否则,将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测量学实习》、《测量与地图学》、《测量学》、《卫星导航定位原理与应用》、《无人机测量与应用》、《测量学野外综合实习》共6门实验课程;
第十二条 测绘实验室实验教师每月进行一次测绘室内部的水、电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 本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由地理科学学院制定,并依据情况随时补充或修改;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专任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在各年级第一次实验课时与学生一起学习,并在后面的每次实验中落实。
第十五条 本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从修订之日起执行。
地理科学学院
2017年9月1日修订